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进水总氮在线监测仪)
比对验收报告》进行公示
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进水总氮在线监测仪)比对验收
建设地点:南昌市进贤县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新320国道西640m,电干尾渠北310m处)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比对验收报告、比对监测报告
联系人:姜经理
联系电话:******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公众在需要查阅本项目比对验收报告,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