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3060双碳”文件精神,******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136号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系统经营项目招商公告,请各位详细审阅,如有经营意向及意向品牌资源,按照方案内容与我司沟通接洽。
一、基础信息
本次计划招商范围: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136号院内。
二、招商资源
(一)招商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合作经营
(二)招商具体要求:
1.签约主体一致性要求:后期中标单位应与项目合同签订单位、项目营业执照单位一致;
******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经营合作权合同;
3.一套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系统具体内容包括:为9个充电车位分别配套1把液冷枪,4把快充枪,4把交流充电枪,一台不低于500kVA箱变(含外线高压线、变压器等高压部分投入建设及安全运营管理等内容)。
4.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合作经营具体内容包括:取得招商人管理的广场南路136号院内9个停车位10年期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合作经营权(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5.中标人为取得合作经营权须配套建设的硬件设施包括:
(1)为9个停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的充电桩设备,其中1把液冷枪,4把直流快充枪,4把交流充电枪,一台不低于500kVA箱变(含外线高压线、变压器等高压部分投入建设及安全运营管理等内容)。
(2)为充电桩设备提供的外接配电线路一套,含高压外接电、高压配电柜、≥500kVA箱式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等。
6.本项目采取“车位租金+充电服务费提成”的合作经营模式。本次报价针对车位租金和充电服务费提成,其中需装地锁的车位租金不低于500元/月·个(至少为3个超充或快充车位安装地锁),快充枪充电服务费提成比例不低于实际充电收入的10%提取,交流慢充枪充电服务费提成比例不低于实际充电收入的30%提取。
7.招商人后续配套综合能源管理平台的,要求充电桩合作建设经营单位本站的充电桩平台对招商人无偿开放数据对接端口。
三、招商条件
招商基础条件:本次参与招商项目需至少符合如下条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过。
(一)资质最低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以下其中一项内容:
(1)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2)充电桩制造;
(3)充电桩销售;
(4)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5)充电储能数字能源业务的。
3. 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申报的均视为同一企业主体。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响应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商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二)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须经营、管理或投资建设过一个新能源光伏、储能或者充电服务项目。(投标人关联公司业绩亦可,提供的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三)信誉最低要求
1.意向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未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无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商关注事项
1.最低限价:车位租金不低于500元/月·个(付费车位数为需装地锁的车位数,不低于3个),快充枪充电服务费提成比例不低于实际充电收入的10%提取,交流慢充枪充电服务费提成比例不低于实际充电收入的30%提取。响应人响应车位租金、充电服务费提成比例的报价不能低于最低限价,否则响应将被否决。
2.招商监督:此次招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监督电话:谢先生—******。
3.其它:如对政策及项目有疑问及咨询事项,可联系周女士-******。
******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告查看页面,对项目及时进行意向登记(详见附件1)后,发送至邮箱:******。本次意向登记时间自2024年 05月09日9:30开始至2024年 05月13日17:30(具体以送达签收或邮件收到时间为准),经审核通过的意向单位我司将按登记表信息发送招商文件至其电子邮箱,请意向单位按招商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本轮要求的意向登记表、或提交补充资料仍有所缺失的意向单位,视同放弃参与此次合作招商工作。
附件1:《意向登记表》
意向单位:(盖章)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