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湾里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湾里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湾里区污水处理厂原址及预留用地内(市廉政党校北侧)。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28°41'51.55",东经 115°45'29.26"。
******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4年09月10日-2024年10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 熊慧玲·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