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中厨房(外包团队)采购(第二次)、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4-D-E17024C01),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采购符合招标人岗位要求及人数需求的外包团队,并严格执行招标人要求的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2.2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总控制价为98.3万元(含税),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3合同有效期: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1名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不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其他组织和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
(2) 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3) 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6个月内在裁判文书网中可以查询到行贿记录的。
注:以上截图须包含具体截图时间。如未提供以评标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9月4日8:30至2024年9月11日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有限公司,获取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室;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线上获取: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支付完成后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注意:投标人请务必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公开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采购文件获取、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4.3 本项目材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05室。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管理局乌井路28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
项目负责人:徐逸、赵志华、徐茂盛(招标师)、卓晓锋(招标师)、陈新安(招标师)
联 系 人:徐逸 ******6892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024
8. 免责声明
我公司不在其他平台上发布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渠道获取文件的均属无效。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