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防洪评价服务(第二次)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咨询。潜在供应商应在2024年10月25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预算 |
采购需求 |
YN202407-GC02 |
******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防洪评价服务(第二次) |
1 |
批 |
200000.00元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网址:******/zcfg/mof/)。
8、其他资格条件:
无
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不接受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1、供应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附法定代表人和全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法定代表人或全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医院西湖院区(抚生路666号)6号楼(综合楼)招标采购中心(3楼308室)
3、方式: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提供资料时,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
4、售价:0.00元
六、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医院西湖院区(抚生路666号)6号楼(综合楼)开标室(1楼)
七、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医院西湖院区(抚生路666号)6号楼(综合楼)开标室(1楼)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791-******
******医院
招标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