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或“采购人”)委托,拟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052项目硬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名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052项目硬件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及磋商方式
拟选择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硬件设备,包括鲲鹏服务器、交换机、C86服务器、硬盘,服务期限5年。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要求。
本项目将根据磋商响应文件和项目报价情况组织多次报价,最终选定 1 家供应商成交/入围。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之日期间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查询网址:专项查询-信用中国******/zhuanxiangchaxun/。最终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并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仅限于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厂商(服务器及交换机)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厂商直接保修和服务承诺。
9.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含),代理商具有包含服务器及交换机在内的实际采购案例(可为单个合同或两个合同),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含有服务器和交换机型号及数量的产品清单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还应提供结算单。
10.原厂商具备提供现场服务能力,能够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拥有稳定的专业化技术支持服务队伍,可以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影响系统运行的各类问题,并提供相应的优化方案。提供原厂商承诺函,格式自拟。
11.具有设备原厂商的产品备件库或能够共享设备原厂商产品备件库资源。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3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即可获取文件,进入平台首页,点击“企业采购—采购公告-非依法招标”,找到项目后查看详情-我要投标。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使用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帮助中心—帮助文档—操作手册”。平台客服电话:0574-******。
3.平台使用费:人民币300元整,平台使用费支付后不退还。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026年5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拒绝响应本次磋商。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方式:届时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签到。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12层1226会议室
竞争性磋商时间:2026年5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请供应商提前半小时到场。
竞争性磋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12层1226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银行官网(******)、金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北京信创集约化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本项目支持科技创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有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的行为。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银行大厦
联系人:童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 010-******、010-******
******有限公司(章)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平安幸福中心B座23-26层
联 系 人(异议联系人):王之龙、张颖、刘轩博、金美廷、洛向刚、黄凡、顾有恒
电 话:010-******(******)、******、******、******
电子邮件:******、******、******、******(如有疑问,建议优先通过邮件方式联系)
2026年4月16日
注: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部分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