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
******有限公司在2022年5月30日的公司登记过程中,其股东系冒用的杨紫腾信息取得的登记,其行为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鉴定文书等材料予以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上述公司2022年5月30日变更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并提出证明申请人申请不成立的证据材料,如申请人本人办理、授权或者事后追认他人办理上述公司登记的证明材料,或者申请人参与上述公司出资,或者申请人参与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收益分配及领取工资福利等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证明材料的,本局将依法撤销上述公司登记。
联系地址:南昌市昌东大道6869号
联系人:汤伟锋、万雯娟联系电话:0791-******
******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
******有限公司在2022年5月30日的公司登记过程中,其股东系冒用的杨紫腾信息取得的登记,其行为涉嫌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鉴定文书等材料予以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上述公司2022年5月30日变更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并提出证明申请人申请不成立的证据材料,如申请人本人办理、授权或者事后追认他人办理上述公司登记的证明材料,或者申请人参与上述公司出资,或者申请人参与上述公司的经营管理、收益分配及领取工资福利等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证明材料的,本局将依法撤销上述公司登记。
联系地址:南昌市昌东大道6869号
联系人:汤伟锋、万雯娟联系电话:0791-******
******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