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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昌市特困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的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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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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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民发〔2021〕7号)、《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指引的通知》(赣民发〔2020〕1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的通知》(赣民字〔2022〕1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遴选第三方机构承接2024年南昌市特困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更好地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规范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精准认定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特困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完成全市特困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825人的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二)评估方式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询问等多种方式结合科学评估,必须做到评估人员与特困供养对象100%见面;

(三)根据国家老年人评估标准,并结合特困人员是否能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等六项生活自理内容,进行细化评估指标,确定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

(四)调查采集特困人员身体状况及照料护理模式;

(五)根据评估情况出具一人一档评估报告。

三、服务时限

购买服务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四、承接单位条件

(一)具有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或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承接资质;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具备评估资质的评估人员,每组评估需配备A、B两名评估人员,评估员A必须由专业评估人员担任,评估员B可以是专业评估人员或非专业评估人员担任。

五、项目预算及资金支付

本项目预算不超过120元/人,包含评估费、劳务费、交通费、印刷费、通讯费、管理费等项目实施全部费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承接机构支付合同金额的60%,本项目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不计利息。承接机构需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全部服务完成并最终验收合格后,质保金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遴选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承接。

(一)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9:30前,评估机构根据本公告有关承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认为符合承接主体条件的,可以向市民政局提出书面承接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2024年南昌市特困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承接报名表》、《2024年南昌市特困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承接申请书》、《供应商报价书》;

3.机构代表法人简介及相关证明。简介内容包括:申请人近3年的工作情况(包含组织能力和主要工作经验说明),财务审计情况,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情况;

4.申请人承接政府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或老年人能力项目的相关证明;

5.评估人员的专业资质佐证材料;

6.申请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办公室、机关党委等科室负责同志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申请承接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如有需要申请承接的单位还须接受评审小组的答辩;

(三)审定。项目评审小组根据评分结果,初步确定意向承接机构。并根据承接机构响应内容赴承接机构办公地开展实地考察,如承接机构实际情况与响应内容不一致,走递补程序;如承接机构实际情况与响应内容一致,报局党组会最终审定。

(四)公示。市民政局对选择的承接主体通过南昌民政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向市民政局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当实名,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市民政局负责异议的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对外公告;

(五)签订协议。市民政局与承接主体签订承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取消承接资格的条件等内容。

任何人发现转移职能过程中有违纪违规问题的,均可以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应当实名,且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验收程序

项目结束之后,承接主体需提供项目总结报告、一人一档******办公室、机关党委等科室负责同志对材料进行审核,验收之后退还质保金。

八、联系方式

2024年9月26日上午9:30在市民政局会议室公开遴选。申请人携书面申请材料密封盖章至南昌市民政局市社会救助科(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大厦A座四楼409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书面申请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南昌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791-******

附件:

附件1_2024年南昌市特困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承接报名表

附件2_2024年南昌市特困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承接申请书

附件3_供应商报价书

附件4_南昌市特困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项目遴选评审标准评分表

2024年9月19日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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